本文作者:滕跃民教授
滕跃民教授:上海电力大学原教务处长、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学院原副院长、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原常务副校长。
文化素养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可或缺的软实力
--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体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面简称“新职教法”)在5月1日正式实施了,正式宣告了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开始扬帆起航,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而开启了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新征程。因此,“新职教法”的正式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民族复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综观一万多字的“新职教法”,我们发现它首次提出了“文化”、“精神”等概念,并多频次强调了“科学文化”、“文化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职业精神”、“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它们是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基础。彰显了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新使命,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遵循,是我们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法律依据。
首先, “新职教法”第二条明确职业教育的内涵定位:“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第二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除了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行动能力,还包括职业道德和职业综合素质。这是首次将职业教育的概念法定化。这个概念揭示了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其内容是道德、知识、技术技能,其特征是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强调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综合素质是职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其三,第四条第二款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的实施原则: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明确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的前提和基础。
其四,第十二条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确立了物质和文化保障: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劳动文化、就业文化、职业文化。
其五,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文化素质是不可或缺的招生条件: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破格录取。强调了文化素质是衡量考生质量的首要指标。
其六,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文化”和“精神”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把文化素养思想道德教育作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
其七,第四十二条把职业道德纳入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应当突出就业导向,把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引导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从而把职业道德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首要指标。
综上所述,“新职教法”高度重视“文化”和“精神”,明确要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融合,落实德技并修,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职教法”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文化素养真正融入职业教育,通过科学设计,使课程思政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地发挥育人效果,使其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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